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与轻微事故相对——总共只有176 起,仅占一般程序处理事故总数的3.3%。而造成了死亡的重大和特大事故中,女性肇事24起,死亡24人,分别仅占当年事故总数、死亡人数的2.2%、2%。换言之,女司机肇事事故死亡人数仅约为男司机的50分之1。这与女司机是“马路杀手”的结论简直完全相反。
或许有人怀疑这是因为女性驾驶员数量虽多,但开车总时长要远远小于男性驾驶员的缘故。从案例数多得多的交通执法情况来看,不支持这个结论。2007年,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受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386.3万起,其中女性驾驶员74万起,占19.2%,女性开车总时长不会比男性有几十倍的差距。即便考虑上大型车基本由男性驾驶的情况,女司机在严重肇事方面的记录也远比男司机来得好。
2、国外的统计同样表明女司机造成的严重事故比男性少
发达国家的研究同样也表明,女司机通常造成的严重事故要比男性少。在发达国家,男司机大概占了总驾驶量的65%左右,女司机为35%,但女司机要为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负责的比例,仅在25%左右。而平均来说,同样里程的驾驶,男性驾驶员发生致死事故的可能性要比女性多46%。
3、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女性在驾驶习惯方面有许多优点
为什么明明女性驾驶员的生心理条件不如男性,却会出现女性驾驶员严重肇事的几率反而较低的现象呢?答案在于驾驶习惯。
由于女性较男性更为心细,驾驶准备工作也更加细致周密,一般较男性具有较好的耐力,加之生活规律,睡眠充足,驾车行驶时不易厌倦,且饮酒吸烟者较少。此外,女性驾驶员系安全带比例明显高于男性,从交管局的执法情况看,女性不系安全带比例仅占女性驾驶员总数的1.5% 左右,而男性驾驶员则为5%左右。相比起男司机,女司机开车也更加注重不要超速。女性驾驶员的诸多优点都有利于行车安全,从而能减少严重事故的发生。

统计也表明,女性驾驶员因追尾、逆行导致的事故占女性驾驶员负全责事故的比例要低于男性驾驶员的相应比例,这说明女性的主观驾驶态度要比男性更好;而倒车、溜车、开关车门、违反交通信号和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事故与女性驾驶员负全责事故的比例要高于男性驾驶员的相应比例,这表明女性在技术、判断、反应等方面的确不如男性。
关于事故的统计说明,对于开车这样公认被认为“有技术含量”、“男性更占据优势”的活动,拥有良好的驾驶习惯仍然是第一位的。事实上,绝大多数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不遵守交通法规造成的。不遵守交通法规,恶劣的驾驶习惯,才是真正的马路杀手。男司机当然可以依旧嘲笑一些女司机“反应笨拙”、“技术太差”,但从交通事故的结果来看,一个人死于超速行驶、死于驾驶不专心,与死于小区、车库倒车,又有什么区别呢?
所以,给女司机带上“马路杀手”的帽子,既不符合事实,也非常不公平。
女司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点1、新手女司机出事故的几率大
当然,给女司机摘下“马路杀手”的帽子,不代表女司机在驾驶中存在的问题不应去克服。女司机最大优点是驾驶习惯好,对于有经验的女性驾驶者,靠这一点足以保证平安。问题主要集中在新手女司机,对于经验不足者来说,女性在控制情绪、克服压力、应激反应差方面的劣势确实会放大开来。北京市某年统计表明,驾龄在 0-3 年的女性驾驶员肇事极为突出,发生事故占所有女性肇事一般事故总数的 42%,而死亡事故比例竟高达 50%。而放大到所有驾驶员来看,3年驾龄以下群体肇事的死亡总数不过占整体的25%到30%左右。这表明,“新手+女司机”的确是需要重点注意的对象。
2、女司机的应变、判断能力的确有可能不足

女司机的另外一个突出问题是面对复杂或突发局面应变能力不足。这